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层次)毕业论文的教学与管理质量,确保学生能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过程有效掌握专业知识并培养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完善。
一、指导思想
本实施细则以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开放教育特点及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梳理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强化法律思维和职业素养,为未来从事法律工作或继续深造奠定坚实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参加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学习的学生,在完成规定课程后需撰写毕业论文者。
三、总体要求
1. 选题方向
毕业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法学理论与实践,体现时代特色和社会需求,鼓励学生围绕当前热点法律问题展开研究。
2. 内容要求
论文内容须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结构合理,逻辑清晰。严禁抄袭,引用他人成果时必须标明出处。
3. 格式规范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论文格式进行排版,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 字数限制
毕业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但不得超过15000字。
四、工作流程
1. 选题阶段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并提交初步计划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始撰写。
2. 开题报告
在选定题目后,学生需准备一份详细的开题报告,包括选题背景、研究目的、方法论框架等内容,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指导教师评审。
3. 中期检查
论文撰写过程中,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确保每位学生的进度符合预期目标。如有偏离计划的情况,应及时调整方案。
4. 终稿提交与答辩
完成初稿后,学生需按照要求修改完善,并最终提交终稿。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由专家组对每位学生的论文进行全面评估。
五、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
- 开题报告占10%
- 初稿占20%
- 终稿占50%
- 答辩表现占20%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2. 如遇特殊情况影响论文进度,请及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
3.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所有。
希望全体参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习的同学能够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这一重要环节,通过努力实现自我成长与进步!
以上即为《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试行)》全文,望各位师生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