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小学校的校园环境管理工作。
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1. 学校应定期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空气流通,避免病菌滋生。
2. 垃圾分类是校园环保的重要环节,学校需设置明确的垃圾分类标识,并引导师生正确投放垃圾。
3. 校园绿化工作要常抓不懈,种植适宜本地气候条件的植物,保持校园绿意盎然。
二、校园安全管理
1. 学校门卫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登记备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接触不良信息,同时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
三、校园文化建设
1. 通过举办文化活动、艺术展览等形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和社会责任感。
2. 鼓励师生参与校园文化的建设与维护,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3. 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等媒介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监督与反馈机制
1. 成立专门的校园环境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巡查及问题整改。
2. 设立意见箱或在线平台,广泛收集师生对于校园环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 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各项措施旨在优化中小学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携手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请注意,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