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工作,确保共青团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费是团员向所在团组织缴纳的一种费用,主要用于支持共青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所有团员都有义务按照规定缴纳团费。
第三条 各级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费收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团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第二章 团费的收缴
第四条 团员应按月缴纳团费,具体金额由上级团委统一规定。特殊情况需要减免或缓交的,需经团支部批准并报上级团委备案。
第五条 团费的收缴应由团支部负责,每月定期进行,并做好记录。收缴情况应及时向全体团员通报。
第六条 团支部应设立专门的团费账户,用于存储团费,并定期向团员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第三章 团费的管理
第七条 各级团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团费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八条 团费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私分团费。
第九条 团费的使用需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团委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上级团委应对下级团组织的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 团员有权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可向上级团委举报。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上级团委所有。
第十四条 各级团组织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团委备案。
通过以上《团费收缴及管理办法》,我们希望每一位团员都能积极参与到团的工作中来,共同推动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团员珍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