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司法便民措施的不断推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了网上立案服务,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为了规范网上立案流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通过浙江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的网上立案申请。刑事案件暂不纳入网上立案范围。
二、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应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在系统中完成注册备案。
三、立案材料准备
1. 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身份证明文件、证据材料等。
2.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隐瞒事实。
3. 材料上传时应确保清晰可辨,格式符合系统要求。
四、操作步骤
1. 登录浙江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及案件基本信息。
2. 按照指引上传相关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3. 系统将自动生成立案申请编号,申请人可通过该编号查询立案进度。
五、审核与反馈
1. 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
2. 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法院将通过系统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用,否则视为放弃立案。
六、特别注意事项
1. 网上立案仅为立案阶段的服务,后续审理仍需按传统程序进行。
2. 如遇技术问题或疑问,可拨打官方客服热线寻求帮助。
3. 对于恶意提交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充分利用这一便利服务,共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