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所有预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 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实际需求,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
3. 完整性原则:预算涵盖学校全部收支项目,确保无遗漏。
4. 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5. 绩效导向原则:注重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二、预算编制流程
1. 需求调研: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并提交详细说明。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合理性与合规性。
3. 综合平衡:校长办公会组织讨论,对预算草案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初步方案。
4. 审议批准:将初步方案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并由校长最终批准。
5. 正式发布: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执行。
三、预算执行管理
1. 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超支。
2. 定期检查通报:每月召开一次财务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3.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突发状况需调整预算,须经校务委员会同意并重新审批。
4.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四、预算绩效评价
1. 设定目标:在预算编制时明确各项活动的具体目标。
2. 跟踪评估:实施过程中持续跟踪进度,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纠正。
3. 年终总结: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整体效果,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4. 奖惩挂钩:将预算执行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共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希望能够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源的作用,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质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