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职责规定。以下为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开展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团委:负责指导和支持各类青少年社团的发展,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妇联:关注女童成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公安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青少年的安全。
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文化广电旅游局: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推广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卫生计生委: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健康素养,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支持。
以上各成员单位需根据自身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下一代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假设情境编写的示例文本,并非实际政策文件。在实际应用中,请参考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