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执纪工作规则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为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提供了保障。
首先,该规则强调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科学合理,执行有力有效。
其次,在案件调查方面,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调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权力。同时,要求对所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法进行处置。
此外,还特别注重保护被审查对象合法权益。在实施调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材料,同时给予充分机会陈述意见和申辩理由。对于已经查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士,则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理,既要体现纪律刚性又要考虑个人悔改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最后,在案件审理环节也设定了明确标准。由专门成立的审理组负责审核认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以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问题,并提出最终处理建议提交上级批准后执行。整个流程贯穿始终地贯彻公平公正理念,力求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总之,《执纪工作规则》作为指导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核心文件之一,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