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2024年5月,相关部门对省内部分主流媒体平台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专项监测。本次监测重点围绕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展开。
在此次监测过程中,发现部分媒体存在药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夸大疗效、使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用语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对公众健康安全构成潜在风险。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已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从监测结果来看,部分地方电视台、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账号成为违法广告的高发区域。一些广告中出现“包治百病”“根除顽疾”等绝对化用语,甚至利用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虚假推荐,涉嫌违反广告真实性原则。此外,个别广告未明确标注药品批准文号、适应症及禁忌等内容,进一步增加了消费者的辨识难度。
对此,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管与抽查频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通过12315等渠道举报违法广告线索,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环境。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结合本次监测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管措施,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广告发布活动合法合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结语:
药品广告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形象,更直接影响公众的健康选择。只有坚持依法依规发布广告,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希望各媒体平台能够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