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各类媒体平台的不断涌现,未成年人接触信息的渠道日益增多。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规范相关节目内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2021年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并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3号”形式正式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和内容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面向未成年人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提升节目质量,营造健康、积极的媒体环境。该规定涵盖了节目内容、播出时间、广告设置、未成年人参与等多个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规定明确要求,所有面向未成年人的节目不得含有暴力、血腥、恐怖、色情等不良内容,不得渲染家庭矛盾、校园欺凌等负面社会现象。同时,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作为牟利工具,如通过节目展示或炒作未成年人的隐私、缺陷等行为。这些限制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避免其受到不当影响。
其次,在节目制作和播出方面,规定强调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例如,节目中若涉及未成年人的采访、表演或参与,必须事先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确保其身心安全。此外,节目时长和播出时段也受到严格限制,避免未成年人长时间沉迷或过度接触不适合其年龄的内容。
在广告管理方面,《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同样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指出,任何面向未成年人的节目不得播放可能诱导消费、制造焦虑或引发攀比心理的广告。特别是针对儿童的商业推广,更应注重内容的健康性和教育性,避免利用未成年人的单纯性进行不正当营销。
此外,该规定还鼓励媒体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节目内容的创新与优化。通过提供更加丰富、多元、有益的节目内容,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其辨别能力和综合素质。
总体来看,《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关注,也为媒体行业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未来,随着该规定的深入落实,相信将有效改善当前未成年人节目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更加健康、有序的媒体生态。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还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举报和反馈机制,确保规定真正落地见效。同时,媒体从业者也应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和电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