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可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医药采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各级医药采购管理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临床需求和市场变化,科学制定采购计划,提高采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加快医药采购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实现采购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监控。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对药品价格、质量、使用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提升监管精准度和响应速度。
三、加强价格管理,降低群众负担
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扩大集采品种覆盖范围,推动价格合理回归。加强对中标产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高定价、恶意串标等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四、优化服务机制,提升采购效率
建立高效便捷的采购服务体系,简化审批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鼓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直接对接,探索多元化采购模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适应性,满足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加大对医药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政策理解能力、业务操作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高效、廉洁的医药采购队伍。
六、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采购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河南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动全省医药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