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5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确保考试组织有序、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0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举行。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应提前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审核及考场布置等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考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报考条件与范围
本次考试面向全省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包括临床、护理、药学、检验、影像、中医、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报考人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及专业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流程
报考人员可通过当地卫生局或人事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各市(县)卫生和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大纲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命题工作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确保考试内容科学、规范、实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和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与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六、其他事项
各地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考试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成绩发布和证书发放工作。
请各地市卫生局、人事局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推动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