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流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员工休假管理规范》。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涵盖各类假期的申请、审批、执行及相关管理事项。
一、假期种类
1.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春节、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具体放假安排以公司年度通知为准。
2. 带薪年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5天
-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工龄满20年以上:15天
年假可分段使用,原则上应在当年内休完,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跨年。
3. 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直属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 病假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提前申请。病假期间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需提供医院续假证明。
5. 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
员工依法享有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具体天数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申请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起止时间及事由。
2. 请假申请需经直属上级审批,涉及较长时间或重要岗位的请假,还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直属领导,并在返岗后补交请假手续。
三、考勤与休假记录
1. 所有员工的休假情况将纳入考勤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数据准确、透明。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定期核查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记录,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未按规定请假或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规定
1. 员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工作需要,应积极配合。
2. 未经批准的请假行为,视为无效,请假期间不计为出勤。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增强员工归属感与满意度,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组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