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通过顶岗实习,学生能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锻炼专业技能,增强职业意识,积累工作经验,为今后顺利步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中职、高职及本科层次的学生,在完成相应课程学习后,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参加的顶岗实习活动。
三、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关制度,监督实施过程,确保实习质量。
2. 各二级学院(系)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的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
3. 实习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能够提供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并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人员,确保实习安全与质量。
四、实习内容与要求
1. 实习内容应围绕学生所学专业,结合岗位实际需求进行安排,确保实习内容与专业方向一致。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实习过程中,学生需做好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总结收获与体会,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五、实习时间与方式
1. 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长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2. 实习方式可采取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鼓励学生在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提升实习效果。
六、实习考核与评价
1. 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2. 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掌握情况、团队协作能力等,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
七、安全保障
1.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落实实习保险制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保顶岗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质量。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校顶岗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