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教职工,涵盖岗位职责、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职业发展、奖惩机制等方面,旨在构建科学、公正、高效的管理体系。
一、岗位职责
每位教职工应根据自身岗位特点,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岗位要求。教师需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计划,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行政人员应做好日常事务管理与协调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有教职工须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考勤管理
学校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教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并按程序报批。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岗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学校将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并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绩效考核
为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学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学生反馈等多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参考。考核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教职工的贡献得到合理评价。
四、职业发展
学校重视教职工的专业成长与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同时,为教职工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帮助其在不同阶段实现个人价值与职业目标。
五、奖惩机制
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物质奖励及晋升机会等。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学校正常运行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制度,以适应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通过完善而有效的教职工管理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教育事业的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