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提升管理效能与应急处理能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AB岗工作制度。
一、制度目的
通过设立A、B岗位,实现职责互补、工作衔接顺畅,确保在人员因故缺岗时,相关工作不中断、服务不降质,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部门及行政管理人员。重点适用于涉及日常事务、对外联络、重要会议、值班值守等关键岗位。
三、AB岗设置原则
1. A岗为本职岗位负责人,负责岗位的日常工作;
2. B岗为A岗的备岗人员,应在A岗缺岗时及时接替工作;
3. AB岗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信息畅通。
四、职责分工
1. A岗人员需明确自身职责,熟悉业务流程,并定期向B岗进行工作交接;
2. B岗人员应主动了解A岗的工作内容,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确保能够胜任替代工作;
3. 两岗人员应定期交流,共同参与培训与学习,提升整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AB岗人员;
2. 在A岗人员请假、出差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到岗时,B岗人员须第一时间接替工作;
3. 建立AB岗工作记录制度,确保责任可追溯、工作有依据。
六、监督与考核
1. 学校将对AB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对未按要求落实AB岗职责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将AB岗工作表现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