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改革和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乡村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切实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梳理和清理农村基层组织及村级集体经济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债务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债务管理机制。通过系统排查、分类处理、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消除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合理债务负担,增强村级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各乡镇、村对现有债务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建立债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分类处置化解。根据债务性质、形成原因和偿还能力,实行“一债一策”,采取财政补助、资产变现、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强化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防止新增债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内容,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次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运城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