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劳模表彰决定】为弘扬劳动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建设中,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和评选标准,经研究决定,对在2019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本次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基层推荐、部门审核、综合评定等环节,最终确定了荣获“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名单。这些同志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敬业,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
他们中有的在生产一线默默奉献,确保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有的在管理岗位上不断创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还有的在服务岗位上热情周到,赢得了广泛好评。他们的事迹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劳动者的精神风貌,彰显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
此次表彰不仅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是对全体职工的一种激励。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人共同进步。同时,也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奋发有为,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今后,我们将持续完善劳模评选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推动形成尊重人才、重视技能、关爱劳模的良好风尚,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精神动力。
特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