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管理,保障适龄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以规范和落实儿童入学入托前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一、工作目的
通过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全面掌握辖区内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现未完成接种或漏种的儿童,确保其按时补种,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提高群体免疫水平,保障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等教育机构,在新生入学、入园或转学时,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同时,也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在开展儿童健康体检、疫苗接种服务过程中对接种信息的核查与登记。
三、查验内容
1. 检查儿童是否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证》;
2. 核对接种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接种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 确认是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完成相应的疫苗接种;
4. 对于未完成接种或有缺种情况的儿童,应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及时补种。
四、工作流程
1. 新生入学或入园前,由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组织查验;
2. 教育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种证的收集、核对与登记;
3. 对于未持证或证件不全的儿童,应及时联系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疾控中心,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 验证结果需如实记录,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 对于未按期完成接种的儿童,应建立跟踪机制,确保其及时补种。
五、职责分工
1.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开展查验工作,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信息沟通;
2. 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学校核实儿童接种信息;
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儿童接种信息的录入、更新和查询,配合学校开展补种工作;
4.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查验工作,主动提供儿童接种信息,确保孩子按时完成疫苗接种。
六、监督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对未按规定执行查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儿童健康权益。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儿童免疫水平,降低传染病发生风险,为构建健康校园、健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