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报废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对部分已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资进行报废处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物资范围
本次报废涉及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老旧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办公用品、长期闲置的器具及不符合使用标准的物品。具体清单详见附件《拟报废物资明细表》。
二、报废依据
根据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物资可申请报废:
1. 已超过使用年限或折旧完毕;
2. 因技术更新、功能不满足当前需求;
3. 严重损坏、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
4. 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使用。
三、报废流程
1.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拟报废物资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
2. 提交至资产管理部进行复核与评估;
3. 经审批通过后,由资产管理部统一安排处置事宜。
四、注意事项
1. 报废物资不得私自处理或转作他用;
2.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部联系。
本次物资报废工作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推进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