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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通知

导读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通知】为规范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备案流程、条件及管理要求,确保继续教育质量与实效。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通知】为规范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备案流程、条件及管理要求,确保继续教育质量与实效。

一、通知主要

1. 备案对象:在浙江省内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机构,包括高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内部培训中心等。

2. 备案条件:

-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 拥有专业师资队伍;

- 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 教学内容符合国家会计继续教育大纲要求。

3. 备案程序:

- 申请单位提交备案材料;

- 财政厅组织审核;

- 审核通过后列入备案名单并公示。

4. 管理要求:

- 培训机构须定期报送教学计划与学员信息;

- 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与评估;

- 不得擅自更改课程内容或收取额外费用。

5. 备案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备案机构信息汇总表(示例)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属单位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是否通过
1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 ZJJC2024-001 2024-04-05
2 杭州会计培训中心 杭州市财政局 ZJHC2024-002 2024-04-10
3 华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 民办机构 ZJHX2024-003 2024-04-15
4 浙江财税研究院 研究机构 ZJJY2024-004 2024-04-20
5 宁波市会计服务中心 宁波市财政局 ZJNB2024-005 2024-04-25

> 注:以上表格数据为模拟示例,实际备案情况以浙江省财政厅官方公布为准。

三、政策意义与影响

此次备案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浙江省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与制度化。通过建立统一的备案机制,有助于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会计行业的持续发展与人才结构优化。

各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备案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合规运营。同时,会计人员也应关注备案名单,选择正规、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如需了解具体备案流程或申报材料清单,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官网查询或联系当地财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