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原则
1. 依法依规: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 真实准确:财务数据应真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不得弄虚作假。
3. 及时全面: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范围,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各界公布相关信息。
4. 群众参与: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
1. 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 每年度初公布的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情况。
- 各项收入来源明细表。
- 各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及金额。
2. 专项资金管理:
- 来源于政府拨款或其他渠道的专项基金使用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基建维修、教学设备采购等项目的资金流向。
3. 资产管理:
- 学校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处置情况。
- 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的变动记录。
4. 其他重要事项:
- 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过程及结果。
- 需要特别说明或解释的问题。
三、公开方式
1. 校园网公告栏:通过官方网站设立专门页面发布相关信息。
2. 会议通报:定期召开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进行专题汇报。
3. 现场展示:在学校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板,便于师生随时查阅。
4. 书面报告:向家长委员会提交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并听取意见。
四、监督机制
1. 成立由校领导、财务人员以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2. 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定期审查。
3.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镇中心学校所有。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财经纪律氛围,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我们镇中心学校关于财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让每一位成员都感受到公平公正的环境,同时也欢迎大家积极提出宝贵建议!